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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需要。
综合布线系统可划分成六个部分,其中三个子系统:配线(水平)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外加三个部分:工作区、设备间、管理。
工作区
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水平)布线系统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电缆及适配器组成。如图所示。

一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可按5~10m2 估算,或按不同的应用场合调整面积的大小。每个工作区至少设置一个信息插座用来连接电话机或计算机终端设备,或按用户要求设置。
工作区的每一个信息插座均应支持电话机、数据终端、计算机、电视机及监视器等终端的设置和安装。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如图所示。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和跳线以及设备间至各楼层配线间的干线电缆组成。如图:

设备间
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于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BD)。电话、计算机等各种主机设备及引入设备可合装在一起。
设备间内的所有总配线设备应用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设备间位置及大小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最佳网络中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管理
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示和记录。如图所示。

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各建筑物之间的综合布线缆线、建筑群配线设备(CD)和跳线等组成。如图所示。

建筑群子系统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的敷设方式。管道内敷设的铜缆或光缆应遵循电话管道和入孔的各项设计规定。此外安装时至少应预留1~2个备用管孔,以供扩充之用。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直埋沟内敷设时,如果在同一沟内埋入了其他的图像、监控电缆,应设立明显的共用标志。
电话局来的电缆应进入一个阻燃接头箱,再接至保护装置。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所支持的数据系统的传输速率要求,并应选用相应等级的缆线和连接硬件设备。
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所支持的电话、数据和电视系统的传输标准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应符合下表所列规定。
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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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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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传输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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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绞线电缆传输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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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传输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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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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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Ω
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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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Ω
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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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Ω
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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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Ω
4~100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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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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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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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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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K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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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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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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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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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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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X
X.21/V.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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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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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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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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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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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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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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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DN
CSMA/CD 1BAS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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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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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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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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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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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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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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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A/CD
10BASE-T
Token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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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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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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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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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注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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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en Ring
B-ISDN(ATM)
TP-P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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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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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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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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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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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A/CD/FOIRL
CSMA/CD
10BASE-F
Token Ring
FDDI
HIPPI
FC |
注:①100m距离包括连接软线/跳线、工作区和设备区接线在内的10m允许总长度,链路的技术条件按90m水平电缆,7.5m的连接电缆及同类的3个连接器来考虑。如果采用综合性的工作区和设备区电缆附加总长度不大于7.5m,则此类用途是有效的。
②3000m是国际标准范围规定的极限,不是传输媒体极限。
③当距离大于水平电缆子系统中的长度100m,应协商可行的应用标准。
④EIA/TIA568 B已正式出台,表内未列出。但是由于超5类,D级及E级在市场大量应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光缆、各种连接电缆、跳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所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ISO/IEC
11801我们将在后面的表格中列出有关指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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